兩高挪用公款司法解釋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4.67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挪用公款罪的司法解釋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多次挪用公款不還,挪用公款數額累計計算;多次挪用公款,並以後次挪用的公款歸還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數額以案發時未還的實際數額認定。 TAG標籤:刑事辯護 挪用公款 兩高 刑事犯罪辯護 司法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