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能不能帶走孕婦 普法法律網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1.64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可以帶走但是不能拘留。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有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週歲嬰兒情形,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爲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複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TAG標籤:刑事辯護 派出所 刑事犯罪辯護 孕婦 帶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