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職務侵佔罪立案程序是怎樣的

職務侵佔罪立案程序:受案階段,人民檢察院舉報中心負責統一受理、管理舉報線索。審查階段,偵查部門對於舉報中心移交的舉報線索進行審查後,應當製作審查結論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報檢察長決定。立案階段,人民檢察院決定對案件立案偵查的,應當製作立案決定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第二百七十一條 【職務侵佔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
【貪污罪】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爲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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