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有什麼時間規定 普法法律網 行政處罰 2.26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行政處罰是有時效限制的。其時效限制是一般是兩年,如果超過兩年的時效期間,而行政機關仍然未發現行政違法行爲的,不能再給予行爲人行政處罰;但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後果的,時效限制是五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六條違法行爲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後果的,上述期限延長至五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TAG標籤:行政處罰 行政類 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