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複議後可否提起行政訴訟 普法法律網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8.34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律師解析:行政複議後是能夠提起行政訴訟。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此外,如果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TAG標籤:行政類 行政訴訟 可否 行政複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