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滯納金是如何算的 普法法律網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2.4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律師解析:稅費逾期未交的,從滯納稅款之日起,即從規定繳納稅款的次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法律依據】《稅收徵收管理法》第32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TAG標籤:行政訴訟 滯納金 地稅 行政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