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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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民事訴訟歸責原則是什麼

醫療事故責任歸責原則:
1、過錯責任原則
(1)行爲人僅在有過錯的情況下,才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就不承擔民事責任。
(2)推定過錯責任,是指行爲人致人損害時,如果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就要推定其有過錯,並承擔侵權責任。
2、無過錯責任原則
不因行爲人主觀上有無過錯,只要行爲人的行爲和所管理的人或物與造成的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係,就應承擔民事責任。
3、公平責任原則
當事人雙方對損害的發生均無過錯,法律又無特別規定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公平的觀念,在考慮當事人雙方的財產情況及其他情況的基礎上,責令加害人對受害人的財產損害給予適當補償,由當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擔損失的一種歸責原則。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行爲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爲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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