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權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1.7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留置權,是指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佔有的債務人的動產,並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留置權取得的積極要件,是留置權的取得所應具有的事實。這主要有以下幾項:1、須債權人佔有債務人的動產。2、須債權已屆清償期。3、須債權的發生與該動產有牽連關係。【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留置已經合法佔有的債務人的動產,並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權人爲留置權人,佔有的動產爲留置財產。 TAG標籤:法律 債務債權 債權債務 留置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