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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欠款能申請強制執行嗎?

煤礦欠款能申請強制執行嗎?

一、煤礦欠款能申請強制執行嗎?

1、煤礦欠款不一定能申請強制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一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2、申請強制執行不可以去找仲裁委,強制執行的申請需要向法院提出。

一般來說,權利人需要申請強制執行的,主要是找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執行。而一些涉外、專利以及海關等的執行案件應該找財產被執行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

二、被強制執行就會被拉入信用黑名單嗎?

1、被強制執行不一定就會被拉入信用黑名單

被執行人,也就是債務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以僞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此時纔會上黑名單。

2、被執行人記錄會保留一段時間

(1)首先,失信被執行人與徵信記錄是兩個不同體系管轄的事項,失信被執行人屬於法院司法體系的管轄,徵信記錄屬於人民銀行徵信體系的管轄。

(2)其次,徵信記錄應當儲存5年是自不良行爲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5年,並不是法院失信被執行人資訊刪除後5年。

司法體系只有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不負責徵信記錄。已經履行完畢司法文書規定義務的被執行人應當移除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三、申請強制執行能添加執行人嗎?

1、申請強制執行不一定能添加執行人,在強制執行中能否追加被執行人,要按照實際情況來定。有下列情形:

(1)被執行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可以追加其遺產繼承人、受遺贈人或者遺產管理人,但是在遺產範圍內執行,沒有遺產繼承的,是不能變更增加這些人的;

(2)被執行人被宣告失蹤的,其財產代管人必須配合執行其代管的被執行人的財產;

(3)因未成年人侵權引起的執行案件的,可以追加其監護人或者在該未成年人成年後追加其爲被執行人;

(4)企業法人合併分立的,其合併後的企業或者分離後“繼承”其債權債務的企業就要做爲被執行人被執行;

(5)法人是個人獨資企業、一人有限公司或者合夥企業的,可以追加獨資企業的出資人、一人有限公司的股東或者合夥企業的普通合夥人,或者未完全出資的有限合夥人爲被執行人;

(6)法人的分支機構也可以被追加爲被執行人。

2、強制執行的時候要追加被執行人,可以提出相應的申請,提供相應的證據。

然後執行機構會對申請執行人的申請進行審查;進行聽證,對有關事實進行審查,並由合議庭作出是否追加的裁決。

不管發生的是欠款糾紛,還是其他類型的糾紛,都只有是滿足了一定的條件之後,纔可以提出強制執行的申請。閱讀此文後,若是對煤礦欠款能申請強制執行嗎存在其他相關的疑問,可透過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爲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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