僞造股票債券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僞造股票債券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
該罪侵害了國家有價證券管理制度;
2、客觀要件。
客觀表現爲存在僞造股票等債權的行爲;
3、主體要件。
犯罪主體爲單位和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觀要件。
主觀表現爲故意。
二、構成僞造股票債券罪拒不認罪可以定罪嗎?
構成僞造股票債券罪的,只要證據充分,嫌疑人拒不認罪也可以定罪。根據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三、構成僞造股票債券罪逮捕嫌疑人的條件有哪些?
(一)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四、構成僞造股票債券罪可以判緩刑的情形有哪些?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事實上,任何犯罪行爲的構成要件都包括以上4種,不過,犯罪行爲不同,具體的表現形式就不一樣,比如,並不是所有犯罪行爲的犯罪主體都包括單位犯罪,在單位構成僞造股票債券罪的情況下,通常都是用雙罰制,具體是對單位判處罰金,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按照個人犯罪的規定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