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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投訴必須是商標權人麼?

商標侵權投訴必須是商標權人麼?

一、商標侵權投訴必須是商標權人麼?

並不是必須的,外人可以舉報商標侵權,商標權主體又叫商標權人,是指依法享有商標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包括商標權的原始主體和繼受主體。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權主體包括依法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及外國人或外國企業,它們是商標權利的享有者。

投訴一般應採取書面形式,寫明有關情況並提供相關證據,如侵權嫌疑人名稱、地址,涉嫌侵權行爲的發生地,涉嫌侵權的商標標識或者物品(照片、影印資料)等等。同時,投訴人也可以透過電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

對於商標侵權行爲的行政責任是被責令停止使用該商標,並且會對該商標商品進行沒收和銷燬,如果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透過向法院起訴,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發起請求處理,一般會責令停止侵權行爲並且進行罰款。

二、商標侵權是如何處理的?

商標專用權是一種財產權,得到法律的保護;註冊商標的合法權益也是商標管理秩序所依法維護的。對商標侵權行爲的處置,在商標法中做出了規定,有以下幾層意思:

1.有法律上所列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爲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2.對於商標侵權糾紛,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3.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依法定程序進行;如果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的,在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爲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爲,沒收、銷燬侵權商品和專門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僞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並可處以罰款。

4.當事人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5.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商標侵權投訴並不必須是商標權人,發現商標侵權行爲可以跟對方協商,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由該部門對侵權者進行處罰;還可以準備侵權的材料,去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去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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