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專利是否有效?
一、如何判斷專利是否有效?
需要透過法律當中所規定的新穎性,實用性來進行判斷專利是否有效。
1、專利的主題不是法律規定的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
我國《專利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2、專利爲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
根據我國《專利法》第五條的規定:
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並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3、違法一件發明一項專利申請原則的。
我國《專利法》第九條規定:
同樣的發明創造只能授予一項專利權。但是,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又申請發明專利,先獲得的實用新型專利權尚未終止,且申請人聲明放棄該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可以授予發明專利權。
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
4、違反保密審查規定的。
我國《專利法》第二十條規定: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將在中國完成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向外國申請專利的,應當事先報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進行保密審查。保密審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執行。
5、發明和實用新型,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的。
我國《專利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6、外觀設計不具有新穎性。
二、授予專利權規定是什麼?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於現有設計;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告的專利檔案中。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現有設計或者現有設計特徵的組合相比,應當具有明顯區別。
在當代的社會目前我們國家關於專利權的保護力度是非常大的,所以一旦存在專利侵權行爲的話,都是需要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對此進行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話也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還需要注意的就是前後必須是屬於專利有效,否則的話也不受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