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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賣淫判刑多少年是合法的?

一、組織賣淫判刑多少年是合法的?

組織賣淫判刑多少年是合法的?

組織賣淫罪一般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一般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組織賣淫罪是指組織他人賣淫的行爲。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

組織、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組織、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犯前兩款罪,並有殺害、傷害、強姦、綁架等犯罪行爲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二、組織賣淫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風化和治安管理秩序。

賣淫是一種腐朽、醜惡的社會現象。而組織他人賣淫,是賣淫嫖娼活動產生、存在並不斷蔓延的重要原因。這種行爲毒化了社會風化,危害了社會治安。本罪的對象是自然人,一般情況下是女性,但男性也可以成爲本罪的對象。

(二)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組織多人進行賣淫的行爲。

所謂"組織",是指以招募、僱傭、強迫、引誘、容留等手段,有計劃、有組織地使他人從事出賣色相的活動。通常表現爲兩種形式。其一,設定賣淫場所或變相的賣淫場所從事賣淫活動。如以開辦旅館、娛樂城爲名,而實際上以此作爲賣淫的場所。其二,雖沒有固定的賣淫場所,但透過控制從事賣淫的人員,有組織的進行賣淫活動。如某些飯店、旅館的負責人組織服務員到店外從事賣淫活動。所謂"多人",是指三人或三人以上,一般是女人,也包括男人。

(三)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凡年滿16週歲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爲本罪的主體。

單位不能成爲本罪的主體。如果旅館業、飲食服務業、文化娛樂業等單位的人員或者負責人,利用本單位的條件,組織他人賣淫的,也應按自然人犯罪處理,即追究組織者的刑事責任。組織賣淫罪的主體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組織賣淫罪

(四)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一般出於牟利的目的。

但因爲《刑法》沒有將牟利的目的規定爲主觀要件,故不管出於何種目的,只要行爲人主觀上對組織他人賣淫行爲是故意的,即構成本罪。

無論是組織他人賣淫,還是容留他人賣淫的行爲,只要是行爲人涉及到淫穢犯罪的,無論是否造成了危害結果,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因爲組織賣淫,容留他人賣淫這些行爲本身就是違法犯罪的行爲,不需要造成實際的危害結果即可被認定爲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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