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仲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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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後可申請執行嗎

仲裁後可申請執行嗎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仲裁活動和法院的審判活動一樣,關乎當事人的實體權益,是解決民事爭議的方式之一。仲裁機構通常是民間團體的性質,其受理案件的管轄權來自雙方協議,沒有協議就無權受理。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上訴後可申請執行

上訴後不可申請執行。上訴後判決還未執行,是不可以申請執行的。
法律依據:
《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笫2條
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爲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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