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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爭議能不能仲裁

民法典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爭議能不能仲裁
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爭議是能仲裁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係,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請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有前款規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終止合同權利義務關係,但是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