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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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安置房戶型與拆遷補償協議不一致怎麼辦

一、關於安置房戶型與拆遷補償協議不一致怎麼辦

關於安置房戶型與拆遷補償協議不一致怎麼辦

其實拆遷安置協議簽訂後對雙方都是有約束力的,適用《民法典》,如果拆遷方的安置房與協議中約定的不一致是可以透過訴訟的方式進行主張的。可以要求拆遷方按照拆遷安置協議進行補償,並且承擔違約責任。

二、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後纔可以進行,這時的過戶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任何區別之處。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徵拆遷房屋的農戶。隨着城市建設發展步伐的進一步加快,政府儘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斷滿足拆遷戶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三、主要優勢

1、是現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優越,小區配套較完善;

2、戶型適中,以小兩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爲主,即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內的戶型佔絕大多數,而且大部分爲多層建築

3、政府統建的房屋質量較爲穩定;

4、安置房依託地理優勢和小區配套優勢,升值比率與經濟增長週期吻合,升幅較快

更重要的是,這些安置房如果沒有產權,價格普遍會比市價低。

當然,還有一個客觀原因,安置房的業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國家爲了共同的發展,會根據發展的需求在規定的地區進行房屋的拆遷,這樣做的目的在於更好的建設美好的社會。但是對於房屋拆遷的人員來說,安置房的就成爲人們關注的熱點。要明白的是安置房是爲了保障被拆遷人員的基本生活,對此熟悉相關法律知識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