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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徵稅,城鎮2021年土地使用稅徵期是什麼時候

一、城鎮土地使用稅徵免範圍如何劃分?

城鎮2021年土地使用稅徵期是什麼時候,如何徵稅

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三條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徵收。 第四條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具體計算方法: 佔用的土地面積×地級單位稅額

二、土地使用稅的徵期是什麼時候?

按《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方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何分期繳納應問一問你企業的稅務專管員);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交付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按《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此條規定,結合你單位的情況,應該從09年12月起開始申報納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土地面積計量標準爲每平方米。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按下列辦法確定:

1、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量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爲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定的土地面積爲準。

3、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稅,待覈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以上就是我們關於土地使用稅如何徵收的詳細回答。從上文可知,根據我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土地使用稅通常都指城鎮土地使用稅。另外,如果你對徵收土地使用稅還有其他疑問,請及時諮詢您所在地地方稅務局。

三、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方式是什麼?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申報:納稅人首次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稅前,應先在稅務機關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稅資訊登記,填寫《土地使用稅資訊登記表》。資訊登記完成後,即可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申報時應填寫《城鎮土地使用稅申報表》。

關於城鎮土地使用稅徵期是什麼時候又是如何徵稅的相關知識,小編帶你瞭解到這裏,土地使用稅是國家實現資源合理配置,提高土地的使用率的一種手段,土地使用稅也能夠調節由不同地區的土地資源產生的極差,營造人與人公平競爭的一種環境。如果你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時,一定要及時瞭解有關方面的知識,以免產生不良影響,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