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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東市土地使用稅一年交幾次

一、丹東市土地使用稅一年交幾次

丹東市土地使用稅一年交幾次

土地使用稅按土地面積繳納,每季度繳納一次。

土地使用稅一般指城鎮土地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是指國家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其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稅額計算徵收的一種稅。

二、土地使用稅如何計算

計算公式爲:

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單位適用稅額

月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年應納土地使用稅稅額÷12

同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由幾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其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按照規定,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根據當地情況,一般確定按月、季或半年等期限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的納稅地點爲土地所在地,由土地所在地稅務機關征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八條,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三、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人有哪些

1、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是納稅人。

2、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實際使用人和代管人爲納稅人。

3、土地使用權未確定的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其實際使用人爲納稅人;

4、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納稅人,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例如:幾個單位共有一塊土地使用權,一方佔60%,另兩方各佔20%,如果算出的稅額爲100萬,則分別按60、20、20的數額負擔土地使用稅。

國家的名勝古蹟、軍事用地等都是不繳納稅費的;國家公交車站點,以及公園等是免稅的。土地所有權在中國是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個人只有土地的使用權。不管任何人使用土地都得到國家的土地局辦理土地使用證,沒有證不可以支配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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