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稅多長時間交一次 普法法律網 土地承包 1.9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新徵收的土地,依照下列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一)徵收的耕地,自批准徵收之日起滿1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二)徵收的非耕地,自批准徵收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九條 TAG標籤:使用稅 多長時間 土地承包 徵地拆遷 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