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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交了房產稅還要交土地使用稅嗎

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兩者的概念不一樣,土地使用稅是國家對土地使用權的擁有人所徵收的一種稅,而房產稅是向房屋產權人所徵收的一種稅,二者適用對象不一樣,有人常常將這兩者混淆不清,有人會問交了房產稅還要交土地使用稅嗎?下面本站小編就爲您詳細介紹。

已經交了房產稅還要交土地使用稅嗎

一、已經交了房產稅還交土地使用稅嗎

房產稅是以房屋爲徵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爲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現行的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後開徵的,國務院正式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1、房產稅的特點:

(一)房產稅屬於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其徵稅對象只是房屋;

(二)徵收範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

(三)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徵稅辦法,對於只用的按房產計稅餘值徵收,對於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徵稅。

2、房產稅納稅義務人:

(一)產權屬國家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產權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

(二)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稅。

(三)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四)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亦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五)無租使用其他房產的問題。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稅單位及納稅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代爲繳納房產稅。

二、土地使用稅的概念及徵稅對象

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稅務機關征收的一種稅賦。由於土地使用稅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徵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稅。

徵稅對象:土地使用稅以土地面積爲課稅對象,向土地使用人課徵,屬於以有償佔用爲特點的行爲稅類型。土地使用稅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徵,非開徵地區城鎮使用土地則不徵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徵稅範圍爲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等。其中,城市是指經國務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區和郊區;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建制鎮;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準,但尚未設立建制鎮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工礦區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覆。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徵稅範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土地使用稅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列入大、中、小城市和縣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稅額多少不同。爲了防止長期徵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佔土地,可在規定稅額的2倍-5倍範圍內加成徵稅。

三、土地使用稅納稅義務人:

(一)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

(二)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稅;

(三)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

(四)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所以,其實這兩者根本不一樣,有人問交了房產稅還要交土地使用稅嗎,是誤以爲房產稅就是土地使用稅,所以覺得交了房產稅就不用交土地使用稅了,土地是屬於國家的,你只是交了這塊土地上的房屋的稅,而土地使用的稅還沒交。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