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隱匿、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立案標準

隱匿或者故意銷燬依法應當儲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 隱匿、故意銷燬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涉及金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 依法應當向司法機關、行政機關、有關主管部門等提供而隱匿、故意銷燬或者拒不交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的;
(三) 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隱匿、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立案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