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部屬罪立案標準 普法法律網 軍人違反職責罪 2.4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致人重傷、死亡的,或者輕傷三人以上的;2、致使部屬自殺的;3、虐待三人以上,或者多次虐待部屬的;4、虐待傷病殘部屬的;5、誘發案件、事故的;6、導致部屬一人多次逃離部隊,或者二人以上逃離部隊的;7、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8、有其他情節惡劣,後果嚴重行爲的。 TAG標籤:立案 部屬 虐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