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概念 普法法律網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1.7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是指以竊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爲。 TAG標籤:公民 個人資訊 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