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交通設施罪概念 普法法律網 危害公共安全罪 1.9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破壞交通設施罪,是指故意破壞軌道、橋樑、隧道、公路、機場、航道、燈塔、標誌或者進行其他破壞活動,足以使火車、汽車、電車、船隻、航空器發生傾覆、毀壞危險,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爲。 TAG標籤:交通設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