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標準 普法法律網 危害公共安全罪 2.2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 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二) 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三) 其他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 TAG標籤:安全事故 立案 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