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拆遷房屋評估報告有異議怎麼辦 普法法律網 房屋拆遷 3.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對拆遷房屋評估報告有異議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申請複核評估的,應當向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提出書面複核評估申請,並指出評估報告存在的問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第二十條 TAG標籤:評估 拆遷 異議 報告 徵地拆遷 房屋 房屋拆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