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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他呢?,離婚時約定房產雙方都不要

今天早上正在合計寫點什麼呢?突然接到一個關於離婚房產可否給孩子的諮詢,在離婚時如果房產給孩子不失為一個好辦法。我想有需求就有價值,今天的推送內容就定“協議離婚時能否約定將房產給孩子”。

離婚時約定房產雙方都不要,給他呢?

1、房產其實界定是誰的主要看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的是誰的名字,看別的也沒有用。

夫妻共有的房產雖然可以協議歸孩子,但是如果沒有辦理過户手續,那麼住房產權還是屬於離婚的雙方共有。遇到拆遷,受益人還是離婚雙方當事人,可以協議雙方辦理拆遷安置補償後,必須把得到的補償返還給孩子。如果一方拒絕,另一方和孩子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維權。

2、離婚時夫妻雙方可以擬定一個贈與協議,如果孩子已經結婚,協議內容是將現在的房產只贈與自己孩子一方,那麼這個房產就是自己孩子的個人財產了,其配偶是不能共有此房產所有權的,但該房產過户到自己孩子名下後,處分權就是自己孩子的了,孩子如果決定要想把它給配偶也是可以的,如果沒有上述特別約定,此時的房產在自己孩子名下不會變成他們夫妻的共同財產的。

不需要辦理公證,雙方簽字就有效,簽訂時間還是要寫的,每人都持一份,將房產過到自己孩子名下即可。

3、有時因孩子年齡太小父母商量簽訂協議先掛在父母任一一方名下,將來如果一方違約,那就得誰違約告誰,程序相對麻煩。

説句實在話,離婚對孩子來講傷害太大,説不好也會影響到孩子的未來,所以在這裏還是奉勸大家,對於離婚這件事還需慎重!更多婚姻訴訟問題可致電(微信同號)離婚律師教你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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