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賣方需要什麼材料 普法法律網 二手房糾紛 1.88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賣方需要提供房產證、身份證、户口本、婚姻證明、銀行卡等材料。法律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TAG標籤:房產糾紛 材料 二手房 二手房糾紛 賣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