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的糾紛

當前位置 /首頁/房產糾紛/房產的糾紛/列表

房屋所有人能給其他人設立居住權嗎

房屋所有人能給其他人設立居住權嗎
房屋所有人可以為他人設立居住權。
居住權是房屋所有人與居住權人通過合同設立或者房屋所有人通過遺囑賦予當事人居住權,即居住權人有權對他人的住宅享佔有、使用。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條
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
第三百六十八條
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