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質量管理流程 普法法律網 工程質量糾紛律師解答 2.4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可以在就地的政府技術質量監督局申請做產品質量鑑定,因為商品多種多樣,所以,通常是由質監局或工商局指定單位做。《產品質量法》規定,生產者能夠證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一)未將產品投入流通的;(二)產品投入流通時,引起損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將產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平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的。銷售者承擔推定過錯責任表現為: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財產損害的,推定銷售者對此有過錯,並應承擔賠償責任。銷售者如果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可向生產者追償。 TAG標籤:建設工程糾紛 管理 軟件 工程質量糾紛 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