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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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傷侵權責任怎麼處理

交通事故工傷侵權責任怎麼處理

一、交通事故工傷侵權責任怎麼處理

在上班時間發生交通事故的,且不承擔事故責任,屬於交通事故和工傷競合案件,理論上説應當可能獲得雙份賠償,一是侵權責任賠償,另一個是交納工傷保險費了,理應獲得工傷保險賠償。但是交通事故賠償已給付了醫療費、喪葬費、護理費、殘疾器具費、誤工工資的,企業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相應待遇。所以上班時間交通事故是工傷還是侵權賠償主要看當事人自己選擇。

二、上班時間發生交通事故如何處理

1、事故責任劃分(爭取對自己有利的責任)。交通事故發生後最先要做的是保護事故現場同時叫傷者送往醫院進行搶救。建議在此時打電話報警,由交警介入處理。交警介入後會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對事故雙方當事人進行問話調查,對車輛進行技術檢驗,然後根據整個事故情況及成因對事故進行責任劃分。

2、保留肇事者相關身份資料,以備起訴時用。責任劃分完畢後交警會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並送達雙方當事人,此時傷者及傷者家屬需要注意的是在拿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同時一定要在交警隊複印肇事者方的駕駛證行駛證以及車輛保險單(用於以後起訴或者理賠所需要)。

3、保留醫療費用押金單或傷者在住院期間向醫院繳費時醫院在收到相關費用後會出具押金單,在出院時憑押金單進行結算同時辦理出院,如果押金單丟失則會遇到無法辦理出院或者很難辦理出院的問題,因此押金單一定要保管好。

三、申請工傷認定期限

當職工發生事故受到傷害後,作為用人單位也好,受傷職工也好,除了積極治療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這是受傷職工合法權益受到保障的前提。這就要求用人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申報工傷的手續。如果超過期限,就很難認定了。對於申請工傷的期限,我國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在這裏跟大家明確一下,工傷是由工傷鑑定機構進行確認的,並不是自己確定的,如果是屬於工傷的交通事故,就可以受害人自己來選擇,賠償方式。可以享受工傷的前提是,受害人有繳納工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