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已證明人失蹤2年可以直接宣告死亡嗎 普法法律網 勞動關係 5.66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單位已證明人失蹤兩年也不能直接宣告死亡,需要經過利害關係人的申請、人民法院宣告等程序。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滿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滿二年。【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十六條,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滿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滿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經有關機關證明該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請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時間的限制。 TAG標籤:勞動糾紛 宣告 死亡 勞動關係 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