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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勞動訴訟有怎樣的程序

許多勞動者在同用人單位有糾紛的時候最先想到的解決方式就是訴訟。其實訴訟就是大家俗稱的打官司,可是針對的是勞動糾紛,在提起勞動訴訟之前必須先經過勞動仲裁。可以這樣説吧,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的必經程序,如果沒有經歷過勞動仲裁,法院是不會受理你的勞動訴訟的。勞動訴訟有怎樣的程序呢,接下來且聽小編為您一一道來。

2021年勞動訴訟有怎樣的程序

一、勞動起訴要件及內容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原告應預交案件受理費,如申請緩交、減交、免交的,要提出書面申請,並附有特困證明或其他材料等。

當事人必須依法正確地行使訴訟權利,按法院的要求提供必須提供的訴訟材料。

二、勞動訴訟的舉證指南

訴訟當事人應詳細閲讀法院送達的《民事訴訟案件舉證通知書》,並按照其規定全面地向法院提供認為可以證明其主張或反駁對方的證據材料等證據。

以下為您介紹幾種勞動糾紛案件有關舉證範圍的指南,為您訴訟提供參考。

(一)勞動訴訟的一般舉證範圍

1、勞動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及送達日期 ;

2、勞動關係的證明;如雙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聘用、僱傭關係的證明,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應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關證明或者當事人其他協議等證明材料。

3、當事人是公民的應提供居民身份證明;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

(二)因涉及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而引起的勞動爭議的舉證範圍:

1、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的決定通知等;

2、按企業內部規章制度處罰的,提供相應的規章制度。

3、職工違章違法的有關證據材料等;

4、職工的工資、獎金收入情況等;

5、涉及培訓費的,用工單位必須提供支付培訓費的具體依據及必須服務期限等。

(三)追索勞動報酬的舉證內容

提供勞動起止日期,所欠勞動報酬的具體數額等有關證據。

(四)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引起的勞動爭議的舉證範國:

1、企業交納養老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的有關證據等;

2、職工的工資獎金情況;

3、職工傷勢鑑定及醫療費單據等。

三、勞動訴訟的管轄

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勞動合同履行不明確的,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四、勞動訴訟時效

一般訴訟時效為二年。即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做事最切記的就是盲目,一旦有了盲目的趨向,不僅不能把事情做好,甚至還可能導致事倍功半。瞭解整件事的發展態勢,才能達到事半功倍的理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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