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由什麼構成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8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僱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由什麼構成僱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的犯罪構成有:1、本罪侵犯客體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2、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勞動管理法規,僱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從事超強度體力勞動等危險環境下從事勞動,情節嚴重的行為。3、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4、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TAG標籤:危重 童工 勞動糾紛 勞動 勞動關係 僱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