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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怎麼賠償,怎樣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

怎樣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應該怎麼賠償
怎樣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應該怎麼賠償
1、合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