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員工應享有的權利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09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女工產假享有的權利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的第七條,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TAG標籤:工資福利 員工 懷孕 享有 勞動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