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糾紛仲裁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1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勞動合同勞動仲裁勞動糾紛已經過訴訟時效了沒有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是從第二個月起一年內,超過一年視為無固定期合同,訴訟時效是一年你現在可以以單位超過一年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理由,要求單位簽訂無固定期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TAG標籤:勞動合同 仲裁 勞動 勞動糾紛 合同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