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會如何量刑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27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辦理偷越國(邊)境人員出入境證件罪的量刑標準負責辦理護照、簽證以及其他出入境證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明知是企圖偷越國(邊)境的人員,予以辦理出入境證件的,或者邊防、海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明知是偷越國(邊)境的人員,予以放行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TAG標籤:出入境 邊境 刑事辯護 越國 刑事處罰辯護 量刑 證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