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內辭退員工但未籤合同 普法法律網 法律 6.11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放縱製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行為【上載測試】關於放縱製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行為我們可以根據放縱製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罪(刑法第414條),是指對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行為負有追究責任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規定的追究職責,情節嚴重的行為。 TAG標籤:勞動糾紛 試用期 辭退 籤合同 員工 勞動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