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不開離職證明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1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解除勞動合同不開離職證明怎麼寫?《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法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具體你可向當地勞動監察投訴。如果他們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書並轉移你的檔案,由此造成的不能繳納社會保險等已經發生的損失你可以向勞動仲裁提起訴訟。 TAG標籤:行政類 離職 行政許可 勞動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