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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東莞工傷傷殘賠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在東莞工傷傷殘賠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在東莞工傷傷殘賠償標準是怎麼樣的
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部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薪水按原待遇發放;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貼費按由工傷工人所在地準則發放;
5.工傷賠償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限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貼金,5級工傷為18個月本人薪水。
(2)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準則為本人薪水的7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限定為其交納應交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事實上金額低於當地最低薪水準則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