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與員工是否具有勞動關係 普法法律網 法律 4.25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分公司與員工是否具有勞動關係分公司與員工具有勞動關係。我國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TAG標籤:員工 勞動糾紛 勞動關係 勞動 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