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各種理由辭退員工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96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無理由辭退員工補償標準1、勞動法對員工曠工是沒有處理依據的,如果因曠工造成了用人單位損失的,可以要求賠償的。2、《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3、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TAG標籤:員工 企業 勞動關係 辭退 勞動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