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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財產具體包括哪些

婚後財產具體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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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男女正式到民政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從而取得結婚證開始,在此之前的財產稱之為婚前財產,而在此之後,則就屬於婚後財產了,很多時候婚後財產都是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那麼實踐中這個婚後財產具體包括了哪些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婚後財產具體包括哪些

婚後財產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種財產。婚後財產並不完全等同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取決於夫妻間的約定及法律的規定。

二、婚後財產怎樣分割

(一)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財產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仿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另外,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三、哪些財產可以進行婚後財產公證

婚後財產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種財產。婚後財產並不完全等同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取決於夫妻間的約定及法律的規定。民法典規定的夫妻共同財產與夫妻個人財產均可以進行公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主要包括:

(1)生產、經營的收益;

(2)知識產權的收益;

(3)工資、獎金;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一方財產的,主要包括:

(1)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3)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3)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4)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其實並沒有很具體的規定婚後財產包括哪些,其實只要是夫妻在辦理領結婚證之後所取得的財產,那麼此時都可以認定為婚後財產。而這部分財產裏面很多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因為要是夫妻最後離婚的話,可以要求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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