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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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是精神病女方要求離婚

可以起訴離婚。對於因夫妻一方患精神病而起訴離婚的,如果確實屬於久治不愈,一方堅決要求離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經調解無效,人民法院可判決准予離婚。但要安排好患者的監護、生活、治療等問題。
涉及到具有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行為能力情形的精神病人的離婚訴訟,因為訴訟代理人無法表示當事人本人的真實意思,不能以調解方式准予離婚,可以通過調解促使雙方和好,但不能調解和好的,必須以判決方式決定是否離婚。

男人是精神病女方要求離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3條

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