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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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區別嗎?

一、房產證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區別嗎?

房產證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區別嗎?

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的區別還是很明顯的,這有份資料可以看看,土地證是證明擁有該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文書;房產證是證明擁有該房屋所有權的證明文書。有部分城市實施房地合一發證,即房產證與土地證合併頒發一張證。房屋所有權證(即房產證)是擁有房屋所有權的證明,憑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可以對房屋行使買賣、贈與、出租、抵押等權利。土地證只是證明的房屋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是國有土地使用證,那麼其上的房屋可以進行買賣、贈與、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體土地(或宅基地),那麼其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買賣、贈與也需要得到村鎮相關部門的同意方可辦理。國的土地所有權只有兩個:一是城鎮土地國家所有,二是鄉鎮土地村民集體所有。因此,任何單位不能單獨買賣土地所有權,可以通過出讓、劃撥、租賃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也不能單獨轉讓,當土地上的房屋轉移、抵押時,其附屬的土地使用權也隨之轉移、抵押。

二、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的聯繫

1、《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所購商品房應具備“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所有權證”。 從法律角度來講,房產證和土地證是房主擁有該房產以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兩者是密不可分的,沒有土地證,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備對該土地的使用權,就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2、由於我國實行的是土地公有制,所以房產所有權和房產土地使用權之間並無法律上當然的附屬關係。如果忽視土地使用權,勢必會給住宅地產購置及交易帶來風險。

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的區別

1、概念

(1)國有土地使用證。是有土地局出具的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憑證。

(2)房屋所有權證。是由房管局出具的承認房產歸屬人的憑證。

2、性質

(1)國有土地使用證。是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由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權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範圍等。

(2)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

按照我國的相關規定,所有的公民和企業都只是也擁有國家土地的使用權而並非是所有權,所以當繳納完土地使用税後是可以依法辦理相關證件的,那麼在證件中也要寫明土地的具體類型以及使用期限等信息,同時公民也是可以有權利將自己的土地進行轉讓和贈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