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割有法可依的離婚程序 普法法律網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9.89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1、雙方先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2、婚姻登記機關審核,通過則發放離婚證。3、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TAG標籤:財產 財產分割 離婚 婚姻家庭 分割 有法可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