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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實施時間

勞動合同實施時間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為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為: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請問我國勞動合同制實施時間是什麼時候?謝謝。

 1995年1月1日,《勞動法》實施後正式確立勞動合同制度。
  《勞動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延續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我國勞動合同制實施時間為199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