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和發微信形式可以嗎,試用期辭職 普法法律網 勞動關係律師解答 2.93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可以提前三天口頭辭職,不用寫辭職書。《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TAG標籤:發微信 勞動關係 辭職 勞動糾紛 試用期 口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