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屆滿能否解除合同?
一、合同履行期屆滿能否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已經屆滿,合同就會自動解除,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就會終止,不再具有約束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於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係終止。履行期限是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只有確定的履行期限來臨,債務人才負有全面履行債務的義務,債權人才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在履行期限到來之前,當事人之間的合同雖然成立,但是債務人並不承擔現實的履行債務的義務,債權人也不能請求債務人履行義務。因此,履行期限的確定與否,對於當事人的利益有着重大影響,因而成為合同內容的一個主要的組成部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二、履行期限規定是什麼?
履行期限是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只有確定的履行期限來臨,債務人才負有全面履行債務的義務,債權人才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在履行期限到來之前,當事人之間的合同雖然成立,但是債務人並不承擔現實的履行債務的義務,債權人也不能請求債務人履行義務。因此,履行期限的確定與否,對於當事人的利益有着重大影響,因而成為合同內容的一個主要的組成部分。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一般簽訂合同的時候肯定是需要約定具體的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合同的履行期間沒有屆滿之前是不能夠解除合同的,除非説雙方當事人能夠協商一致或者是雙方當事人當中的一方存在違約情況。